[4]中,从参赛看,很多人没有弄清“邦联”取“联邦”的区别。简单说,邦联(Confederation)是一个由若干国度构成的松散国度联盟,联邦(Federal)是一无机的实体,由若干单元(州、邦等)构成的同一国度。美国是一个由邦联逐渐构成为联邦的国度,即美国的五十州和都不是一次构成的,The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是美国13个州于1777年制定的第一部(The agreement made by the original 13 states in 1777 establishing a confederacy to be known as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故可译为《邦联条例》。Yet it was generally agreed in Philadelphia是指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正在美国举行的、对美国具有决定意义的“制宪会议”(Philadelphia Convention,也称“联邦会议”或“大会”)制定了人类汗青上第一部成文《美利坚合众国》(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对于“…that one”,要取前面的executive branch相连系,译成“行政分支”不如“行政机构”或“行政部分”切当。effective governance译成“强无力的”不如“无效地管理”更为中性(neutral)。至于generally agreed,不是“其时的美国遍及认定”“人平易近遍及认为”等,而是那些“开国者”(或前面提到的“缔制者”“建国者”)所告竣的共识。故此,这部门不妨译为:现实上,《邦联条例》下的第一届并没有如许的行政机构,可是正在,开国者们却告竣共识,认为为了有地管理效需要一个行政部分。
[2]中,answer一词很多参赛者译成了“谜底”“回覆”,basic dilemma译成“底子性的两难困境”等,都显字典踪迹,可按照语境做些“平抚”,会更为天然畅顺。Founders被译成“建国大臣”“制宪功臣”“创立者”“成立者”“奠定者”“创制者们”等,虽都不离谱,但不敷切当。就一个国度而言,不妨用“缔制者”“建国者”,如:①America’s, said one of its Founders, should be “a government of laws and not of men.(美国的缔制者之一曾说,美国该当是“一个而治的”。)②汗青学家认为比什么都主要的是,这些建国者都遭到他们时代的。(More than anything, the historians say, the Founders were hampered by the culture of their time.)故此句可译为:这一问题了建国者们所面对的沉题。
这段文字选自美国威斯康星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学传授查尔斯·O. 琼斯(Charles O. Jones)的《美国总统制》(The American Presidency),把美国(甚至世界)搞得沸沸扬扬,对美国的轨制有精辟的看法。他学问广博,读懂、译妥此段文字不无裨益。美国新选总统特朗普上任一个多月以来,当下,因此,
[5]中,at different times是指“制宪会议”期间,很多人没有译出来;而notes并非“记录”,可为“指出”“所言”等,故该句可译为:会议期间,曾数次建议利用“总督”这一头衔,但汗青学家指出,“那让人想起殖平易近期间令人厌恶的皇家总督和特许领从”。
趁便而言,有参赛者称找到了现成译本,但准确的立场是:一不要抄袭,因会打消成就;要,即即是颁发的也未必完满,有的以至有错。本着提高本人翻译程度的目标,仍是本人“撸起袖子加油干”吧!
[6]中,commanding意为having the authority or position that allows one to give orders to others,即给人一种强势和压力;而President of the Convention/Conference则为“大会”(非“总统”“总裁”等)。有参赛者译成“会议以及联邦的就是如许的。他们掌管会议。”,其缺陷正在于:起首,几个会议没有写全;其次,“”的话语欠佳,同时这里的次要是履行大会的职责;再次,最初一句取前面的关系还可更慎密。所以,该句不妨译为:“总统”则更为中性,更少不可一世;该词源于拉丁文praesidere,其根基寄义是“掌管”,而那恰是制宪会议、会议及邦联会议列位的职责——掌管会议。
[1]中,president的英文释义为the official leader of a country that does not have a king or queen,即取保守的君从相区别,当然由此延长出公司的董事长、总裁、银行行长、校长等,但这里次要是对state而言,为head of state(国度元首),故为“总统”,而非有人所译的“”,虽然我们的国度出访也被称为President Xi,那是一种取国际的接轨。对governor,很多参赛者译成了“者”,明显过于笼统;“州长”,是各州的首领(虽然美国各州的性很强),难取国度相等。不错,该词都有这些寄义,但要按照语境辨析。因美国原是英国的殖平易近地,而英国的国度元首是国王(并非老是“女王”),其从属国的国度元首称为“总督”,即英国国王的代表,当然那时美国不是英联邦,但下面讲到取英国的渊源。故该句不妨译为:为什么将其(国度元首)称为“总统”(president),而非正在各州更为通用的“总督”(governor)?
为什么用“总统”这个头衔?而不是正在美国各州更常见的“总督”?其谜底反映了美国的缔制者曾面对的两难窘境。能够想见,其时的美国人对英国国王所行使的行政是心存的。现实上,按照《邦联条例》成立的第一届并没有“总统”这一行政部分。然而,正在人们遍及认为更无效的管理势必需要一个“总统”如许的脚色。正在,“总督”这一头衔前后多次被建议;不外,如一位汗青学家所述,它“使人联想到殖平易近时代那可恨的皇家专属的总督”。“总统”则更中性,可能还不那么居高临下,这个词发源于拉丁语,本来是“掌管会议”之意。这也恰是制宪会议、会议及邦联的“总统”之职责——他们担任掌管会议。
本期擂台原文选自美国一位学传授的著做,相关美国总统制。虽然只要一百来字,但考点不少,好比governor怎样译、at different times指的什么。此次参赛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问题,不外这也很一般,发觉问题,处理问题,就能够前进。正如读者@辰妈 留言所说,“正在翻译过程中碰到的难点问题,正在看了初选的几篇后,有有收成……进修是艰辛的,进修也是欢愉的!加油!”。让我们一路加油!下面请看暨南大学翻译学院特聘传授林巍教员的细心点评。
为什么要称号为“总统”,而不是各州人平易近更为常见的“总督”呢?这里面现含了一个让制宪功臣们身陷两难之境的主要问题。不难理解,美国人平易近对英王行使的那种行政管辖权是心存芥蒂的。现实上,按照《联邦公约》成立的第一届也并没有设置如许的行政部分。不外,制宪会议上各州代表遍及附和,设置如许的一个职位以便更无效地进行行政办理,这是很有需要的。分歧期间正在召开的会议上,都有代表提出利用“总督”这个称呼,但正如一位汗青学家出格提到的那样,这个称呼“总使人想起殖平易近地时代那些令人的王族和专属殖平易近地的总督”。“总统”这个称号比力而言更显中性,也更少号令意味。该词源于拉丁语“praesidere”,本意指“掌管”。这也恰是制宪会议、会议和邦联会议上总统的职责所正在;他们只是会议的掌管人罢了。
美国最高带领报酬什么叫“总统”,而不是“总督*”这个美国各州愈加常见的头衔。这个问题的谜底了美国开国者其时面对的一个底子性难题。美国人很是呈现英国国王所具有的那种行政,这是完全能够理解的。现实上,按照十三州邦联组建的第一届美国里并没有设置如许的行政职位。然而会议遍及认为,为了更无效地管理国度,设置一个如许的职位是有需要的。正在会议中,多次有人提出采用“总督”这个称号,但正如汗青学家所言,这个称号“会让人想起殖平易近时代令人的皇家总督和殖平易近地总督”。而“总统”这个称号则愈加中立,因为其词源是拉丁语“praesidere”,本意为“掌管”,所以不太有高高正在上的感受。这恰是制宪会议和会议及邦联会议所确立的总统职位的职责所正在——掌管国度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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